旅行社不收“敏感行业”客户 心里有鬼还是过度敏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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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旅行社不收“敏感行业”客户 心里有鬼还是过度敏感?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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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冯海宁

  暑假来临,旅游逐渐火爆。不过近日,一位新闻从业者在朋友圈爆料称,自己在网上团购预订一家云南旅行社时,因为持有记者证被客服建议不要跟团。17日上午,媒体向某旅行社核实时,其客服人员在听到记者询问后,直接表示:“我们没办法接待记者,也没有旅行社愿意接待记者。”(7月18日上游新闻)

  过去,就有“防火防盗防记者”之说,原因是某些单位担心媒体记者发现、曝光内部问题,于是采取拒绝、压制、封堵、打击等方式对待记者。但这显然不是对待舆论监督的正确方式,反而有可能因为“防记者”而受到某种惩罚。2017年,就有部分旅行社明确规定不接受记者等职业人员参团,平台进行了整改。

  如今云南部分旅行社再现“防记者”,大概是因为昔日的“防记者”之心不死,或者一直暗地里存在,或是因为最近又有“导游不让游客车上睡觉”等丑闻被曝光。旅行社不接受记者跟团,是防止类似问题被记者曝光,让导游和旅行社陷入被质疑被处罚境地。“防律师”则是担心律师遇到问题依法维权让旅行社陷入被动。

  那么,到底是某些导游和旅行社心里有鬼,还是对记者、律师这类职业过于敏感呢?应该说这两方面的原因都有。尽管近年来云南旅游业经过“最严整顿”,旅游秩序总体明显好转,但仍有“导游事件”不时出现,这表明某些导游素质还有待提高,某些旅行社的经营还有待规范,所以,部分旅行社心里有鬼害怕记者。

  还有一些旅行社可能经营管理比较规范,但缺乏正确对待记者、律师的态度,于是对这两类“特殊职业人群”比较敏感,在心理上抗拒与之接近,而是保持所谓的“安全距离”。实际上,记者、律师只是诸多普通职业之一种,并非可怕的猛兽,旅行社没必要将其列入“敏感行业”客户名单,应该对他们“脱敏”。

  此外,这类旅行社还涉嫌存在歧视心理,即对记者、律师职业人群“另眼相看”、不予接待。这显然侵犯了记者、律师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,消费者享有知情权、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等。如果旅行社拒绝记者没有正当理由,限制记者跟团旅游,就涉嫌侵害记者多项合法权益。

  作为受到歧视的记者、律师,也可以主动与旅行社接触,一方面向旅行社、导游展示自己不可怕、不用防的亲和力;另一方面,对拒绝记者的旅行社进行摸底,既要以消费者的名义进行维权,也要以记者的身份进行调查,给问题旅行社和导游“洗洗澡”。换言之,哪些旅行社“防记者”,记者越要重点关注。

  实际上,在“人人都是媒体、全民皆为记者”的自媒体时代,无论是旅游行业还是其他行业,“防记者”都没有多少意义,因为人人都可以曝光各类违法违规问题。所不同的是,记者在发现问题、曝光问题方面更专业更深入,这是至今“防记者”现象不止的重要原因。但如此简单粗暴的“防记者”却并不能阻止记者探访真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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